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1、政策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阶段性政策对比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享受此前减按1%征收率的优惠政策,即应税销售收入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而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底,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征收率:适用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等一般业务;5%征收率:适用于不动产租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特殊业务。同时,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19年版)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及办理流程申报时间与方式 年度申报制:2019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2020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
《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21年版)》核心内容如下:总则目的:贯彻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促进劳动力要素流动与配置优化。定义:积分入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赋予各项指标分值,总积分达标者可申请本市常住户口。政策衔接:符合现行入户政策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年以外。在五年以外的话可以,五年以内如果有的话是要减分的,那基本上一下子就减没了。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19年版公布施行,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取消了全市年度落户数量限制,积分累计达到75分,即可在武汉市落户。
年龄限制:申请人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方式 网络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进行在线申请。窗口申请:申请人也可选择前往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1日公示批次:2021年9月、10月武汉市积分入户拟入户人员公示公示详情: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19年版)的通知》(武政规〔2019〕28号)和积分入户办理工作相关规定,共有6403名申请人员通过条件初审进入积分审核阶段。
新乡是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承租一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新乡市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涵盖了多种类型的人群,包括无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政府投资的公租房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而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公租房则优先供应给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
3、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
房屋租赁税优惠减免
1、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免征房产税,该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个人出租非住房,则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2027年12月31日前,该税种有减半征收的优惠。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出租非住房取得的所得,则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房屋租赁税优惠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对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个人出租房屋以及住房租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年9月15日起,房屋出租需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但部分项目可享减免。增值税:税率:按5%征收率减按5%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租金÷(1+5%)×5%。免税情形: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后月租金≤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